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办公室协调运行工作,各成员部门按照自身职责协同配合,共同落实推进清廉忻师建设工作。党委(院长) 办公室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和报告起草等工作;组织部负责建设任务分工和落实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;宣传部负责舆论平台建设和氛围营造等工作;其它各成员部门,要围绕清廉忻师建设任务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,完成相关工作任务。